极低股票面额上路,新创业者受惠大

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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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低股票面额上路,新创业者受惠大

(图取自网路)

 

经济部为加速法规松绑,除大幅修正公司法已送立法院列为优先审议法案外,同时也检讨不合时宜解释令,对于法令所未限制之事项,予以放宽,日前放宽股份有限公司可发行低于新臺币1元面额的股票,即股票面额得为0.1、0.01……元,使新创事业可以极低价格发行股票,有利新创事业筹措资金。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之资本,应分为股份,须载明每股金额,其金额应该相同,就是俗称之面额股,至于每股面额多少并无限制,又依商业会计处理准则规定,记帐係以元为单位,故解释每股金额最低为新臺币1元,然大多数公司股票面额为10元。

同样投资100元,面额10元,可持有10股;如果面额1元,可持有100股;如果面额是0.1元,则可持有1000股。

美国、日本、新加坡、香港亦早已採不限定股票面额或取消面额制度,为提供新创事业于股权有更自由的规划空间,经济部于107年2月放宽股份有限公司可发行低于新臺币1元面额的股票,不再对股票面额做出限制,公司可发行面额为0.01元之股票,投资50万元,取得5000万股,「低出资,分配高股数」,能出少钱也可掌握主导权及经营权,更能顺利募资,对投资人提供十分弹性的空间。

正上路的公司法修正,加上行政院一连串鼓励创新等措施,将使臺湾成为创业家的舞台,让创业环境更加友善。

 

公告时间:2018/03/26

新闻来源:https://www.ey.gov.tw/UnitRSS_Content.aspx?n=8092BD84714005C0&s=7B77F35BC640B2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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