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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车驾驶要注意了!106年营业车夏季汽车燃料使用费缴费将于6月30日截止,如果民众尚未收到缴费单,可至四大超商门市多媒体资讯机补单缴费。公路总局也表示,如果有车主逾期尚未缴费,将会依照公路法第75条,处3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罚锾,并停止其办理车辆异动或换发牌照,所以还没缴交费用的驾驶人记得要赶紧缴纳!
根据汽车燃料使用费徵收及分配办法第5条第1项规定,营业车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分季徵收汽车燃料使用费,由于目前油价平均值未超过货运核定运价油料成本,夏季汽燃费仍依原费率徵收,公路总局5月下旬已将应开徵起迄日期、徵收费额及行政救济方式公告,并寄出缴费单提醒车主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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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总局也指出,还未缴费的车主可持汽燃费缴纳通知书至四大超商(统一、全家、莱尔富、OK)、邮局、银行、农会及驻监理所站公库等代收机关临柜缴纳;而还没有收到通知单的车主,也可到四大超商门市补单缴费,免收手续费,车主可以多利用。
另外,如果车辆损坏不再使用或失窃,车主应尽速至监理机关办理报废或失窃註销登记;车辆逾期检验,经监理单位註销牌照,其汽燃费计算至註销登记前一日,若经查获行驶道路,除违规罚锾外,并应补徵註销日志查获日汽燃费。
【101传媒/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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