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农忙期!玉警宣导农用机械 唿吁应遵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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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3

夏季农忙期!玉警宣导农用机械 唿吁应遵交通规则

(员警发现前方有一辆农用机械行驶于道路上却未开灯光。图由玉里警分局提供)

 

花莲县警察局玉里分局玉里派出所副所长副所长林义杰、警员曾信豪、彭维同日前执行夜间巡逻勤务,发现前方有一辆农用机械行驶于道路上却未打开灯光,担心会影响到其他用路人安全,遂向农机驾驶宣导前后开启警示灯及反光照明,以维护用路人的安全。
 

交通组长林国铭表示,家里有使用农机具者,行驶道路之相关规定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比照办理,需向乡镇公所申请号牌行驶上路,应携带机具出厂证明农机之出厂证明或购置农机之统一发票,农民之农机来源证明遗失而确实係以该农机从事农业耕作者,得由该农机所有人户籍所在地之村(里)长出具之证明书证明;否则将会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第1项2款及第7款等规定处罚三千六百元以上一万零八百元以下罚锾并没入之,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时产生的争议及危险。
 

玉里分局长潘仕能表示,依据农业机械使用证管理作业规范第16条规定:领有农机号牌之农机行驶于市区道路或公路时,其驾驶人除应遵守有关交通法令外,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农机于市区道路或公路行驶时,其驾驶人应随身携带农业机械使用证。


二、 除农地搬运车及自走式喷雾车之驾驶人应领有重型机器脚踏车驾驶执照外,其余种类农机之驾驶人应领有小型车普通驾驶执照。


三、 农机驾驶人应于道路慢车道或靠右边行驶。但当地直辖市、县(市)政府对行驶路线及时间有特别规定者,应从其规定。其在市区道路上行驶每小时速度不得超过十公里,公路上行驶不得超过二十公里。


四、 农机应具有喇叭、头灯、方向灯及煞车灯等照明设备或装置。农用曳引机附挂载具突出本机机身部分应加装反光(警示)标识,供前后方来车辨识,夜间行驶道路时,附挂载具应具危险警告灯。


五、 农机于市区道路或公路行驶时,所载运之物品应以自营农场生产品、农业生产必须之资材及一般非营业性之农家自用品为限。

农机行驶于市区道路或公路时,其驾驶人违反规定者,由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依道路交通管理法令举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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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唿吁农业机械驾驶人需遵守有关交通法令。图由玉里警分局提供)

 


 

 

【101传媒/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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