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福部推动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化,创造医病双赢

  • A
  • A+
  • A++
2018-05-22

卫福部推动医疗事故处理法制化,创造医病双赢 | 文章内置图片

(图取自Pixabay网站)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问题讨论已久,各界期待能健全诉讼外的处理管道,以消弭双方争端,避免不必要之诉讼,进而改善医病紧张关係,促进医疗品质提升。歷经十几年来朝野立委提案以及各方讨论,卫福部遂参考过去立法经验与试办计画之检讨,提出医疗事故预防及争议处理法草案(下称医疗事故法),将医疗事故主动关怀、医疗争议调解先行、第三方争点评析意见及不责难系统除错机制等法制化,日前该法案已于107年4月13日由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希望于本会期完成三读通过。针对近日外界对于医疗事故法草案的意见,澄清如下:

 

1. 目前生产事故救济关怀小组成效良好

卫福部表示,已分别针对生产机构及民众进行生产事故救济关怀服务调查,结果显示84.7%民众及89.8%机构认为有助于医病关係的改善。与坊间自行所做之医疗纠纷关怀之调查,差距甚多。

 

2. 医疗事故关怀机制,分级规划有助于实际运作

医疗事故法与生产事故救济条例不同,关怀对象扩及生产案件外之所有类型之医疗事故,含括全国492家医院、2万多家诊所,与生产事故救济条例仅涉及提供生产服务之163家医院、178家诊所,差距极大,如齐头式要求全国医院一律设置医疗事故关怀小组,而未考虑各医院之基础不同,不仅将导致基层人员疲于奔命,亦不利于小型医院与诊所之实务运作,与立法原意有违。故草案明定99床以下医院、诊所或其他医疗机构,可指定专业人员或委由专业机构、团体协助提供说明、沟通、关怀服务,同样保障病人及医事人员之权利。

 

3. 评析意见及调解会之运作规范,将明定于授权法规

评析意见、争议调解程序及相关作业规定,因事属行政规则之制订并考量其执行细节与时俱进、因地制宜之需要,于草案中明定相关授权,由主管机关依行政程序法订之。

 

4. 第三方专业公正评析意见,可有效解决纠纷

为使发生医疗争议时,可循第三管道获得医学领域专业知识或谘商意见,以拉近医病双方认知差距,并达到解决争端之效果,而该评析意见係就双方争点,依病歷资料所见,并参据医疗常规及临床专业经验所做出之综合性意见,提供争议调解程序之参考运用,故应由具有医事专业之公正第三方团体为之。

 

5. 医疗争议调解预算入法,保障医病权益

为健全争议调解作业所需之相关资源,特于草案明定调解会之经费,由地方主管机关编入预算之法源,至于,本部亦会视地方政府财务情形及案件数,持续编列预算予以补助。

医疗事故法之立法原意係为促进医病和谐关係,消弭医疗诉讼并持续提升医疗品质与病人安全,冀望各界能共同支持和认同,以期早日通过立法。

 

公告时间:2018/05/22

 

【101传媒/整理报导】

 

-------------------------------------------------------

文章内容若有侵权疑虑,请来信告知。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免责声明:

部分图片、观点,来源于网际网路及其他网路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讯息,让更多人获得需要的资讯,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告知,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

 

 

  • 本文评论: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