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新制9月上路!8高风险手术须有麻醉医师在场

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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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新制9月上路!8高风险手术须有麻醉医师在场

(卫福部决议8类高风险医美手术,须有麻醉医师在场。图取自Pixabay)

 

有鑑于医美手术纠纷以及手术致死事件日渐增多,卫生福利部决议明定「削骨、中脸部与脸颈部拉皮、鼻整形」等8类高风险医美手术施术医师资格,若手术需全身或重度麻醉时,必须由麻醉专科医师执行,该项新制最快9月上路。

 

卫福部医事司司长石崇良22日表示,今年6月预告的「特定医疗技术检查检验医疗仪器施行或使用管理办法修正草案」,经决议纳管削骨、中脸部与脸颈部拉皮、鼻整形、义乳植入之乳房整形、脂肪抽取量达1500毫升或总抽出量达5000毫升之抽脂、腹部整形、全身拉皮手术等8类高风险性美容医学手术。

 

石崇良表示,对于这8类医美手术将明定施术医师资格,并且规范医疗机构施行手术时,若需全身麻醉或重度镇静的静脉注射麻醉,应由麻醉专科医师执行,而中度或轻度镇静麻醉,则须有受过麻醉镇静训练的另一名医师在场,监测手术过程中病患的生理变化,以确保病人安全,该项规定最快9月正式公告施行。

 

石崇良说明,这8类医美手术,须由受过整形外科、耳鼻喉科或口腔颚面外科等医师执行,脸部以外其他部位削骨的医师资格为整形外科或骨科,鼻整形则为耳鼻喉科或整形外科专科医师。

 

另外,卫福部表示,考量规模较小的医美诊所,没有设置急诊室,而为确保病患发生紧急状况时,能得到适当的紧急处置,修正草案也将规定施行特定医美手术项目的99床以下医院及诊所,应订有紧急后送转诊计画。

 

石崇良表示,若有医疗机构施行这8类高风险手术而未依规定办理,将依医疗法开罚新台币5万至25万元;同时也提醒民众,接受医美手术前,应多方蒐集资料并审慎思考,以降低手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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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中度或轻度镇静麻醉,须有受过麻醉镇静训练的另一名医师在场。图取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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