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再缓? 中市府研议再给企业3个月准备期

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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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再缓? 中市府研议再给企业3个月准备期

(图/取自网路)

 

 


一例一休将进入劳动检查期,台中市议会民进党团昨(20)日建议中央延长「一例一休」宣导与辅导期,让企业界有更周全时间准备。台中市政府劳工局长黄荷婷对此表示,市府研议再给事业单位3个月的准备作业时间,这段时间内,事业单位若因未及配合修正而违反规定,市府仅督促限期改善;同时则持续向劳动部争取延长辅导期,创造保障劳工权益及符合企业需求的双赢局面。

 

黄局长表示,劳动部今年6月16日公布修正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考量施行细则才刚刚发布,先期仍应进行法令宣导;且为了因应细则新修正规定,事业单位必须进行内部人事制度及差勤系统调整,尚需依法进行相关作业。例如:与劳工召开劳资会议(或与工会)协商、工作规则及劳动契约的修正、工作规则报请主管机关核备、人事系统调整等作业。

 

为让事业单位有更周全时间准备,市府研议再给予事业单位3个月合理的准备作业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事业单位若未来得及配合修正,导致违反新修规定或有违规之虞者,市府仅会督促限期改善,辅导符合法令规定。

 

黄局长也说,为降低「一例一休」对劳资双方的影响,市府已多次将各界反应意见及建议函送劳动部参採,具体建请中央就中小企业的困难考量修法,并依据产业特性考量给予一定弹性,研议工时採总量管制及劳资协商机制的可能性,让各产业劳资在互信基础上建立合理工时制度,以兼顾劳资双方需求。同时,市府也争取辅导及协助事业单位落实法令,将持续向劳动部争取延长辅导期,也让劳动部在这段时间再通盘评估各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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