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 8月13日起死亡登记、健保退保可在户所一次办理

2018-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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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 8月13日起死亡登记、健保退保可在户所一次办理

(便民! 8月13日起死亡登记、健保退保可在户所一次办理。示意图取自Pixabay网站)

 

户政便民服务再加1项,自107年8月13日起,民众在户政事务所办理死亡登记时,可同时办理亡故者健保退保通报服务,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收到户所通报后,将以死亡日为退保日期,审核无误即完成退保,让民众不必再往返奔波。

根据内政部统计,106年全臺死亡登记案件数有17万2,028件,以往民众在户所完成死亡登记后,需再到健保署办理健保退保等作业。这次户所推出「亡故者健保退保通报」便民措施,以后民众在户所即可同时办理死亡登记及亡故者健保退保2件事情,户所受理后隔日即会传送健保署,健保署将以亡故者死亡日为退保日期,审核无误即完成退保作业。省去民众在不同机关间的奔波及辛劳。

内政部指出,自104年7月1日起已建置「户政事务所跨机关通报健保卡资讯平台」,当民众于户政事务所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户籍资料变更,例如姓名、国民身分证统一编号变更及出生年月日更正」及「国民身分证及健保卡同时遗失,申请补发国民身分证」等业务时,就能立即通报健保署一併完成初、换、补发健保卡申办服务,相当方便。

户所在今年6月22日起扩大服务对象,增加「初设户籍登记通报服务」,让原领有健保卡民众办理初设户籍登记时,可併同办理换发健保卡。这次再新增「亡故者健保退保通报项目」,透过跨机关无纸化通报机制,提供民众简便、省时、省钱的有感贴心服务。

内政部提醒,亡故者如已办理退保,依附其投保的眷属,其健保也会随同转出,所以应尽速依适法身分办理健保加保作业,并以转出日衔接加保,避免影响健保就医权益。如果无可依附投保的被保险人,则应以地区人口身分至户籍所在地乡(镇、市、区)公所申请投保。后续如需瞭解健保加、退保作业进度及相关谘询事项,民众可迳洽免付费健保谘询服务专线:0800-030-598或健保署各分区业务组。

 

公告时间:2018/08/10
新闻来源:https://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src=news&sn=14579&type_code=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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