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取自Pixabay网站)
为落实宪法生存权、工作权、财产权及其他相关基本权利之保障,确保纳税者权利,实现课税公平及贯彻正当法律程序,「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以下简称纳保法)自106年12月28日起施行,为让民众瞭解纳保法各项资讯,以保障其权益,减少洽询各机关时间、金钱及人力,财政部各地区国税局特于网站设置「纳税者权利保护」专区(以下简称纳保专区),提供纳保法相关资讯,让民众轻松上网阅览并进行意见交流。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纳保专区网页内容除设置宣导资讯外,另包含纳保法简介、纳保法暨相关法规等、纳税者权利保护官(以下简称纳保官)联络资讯、纳税者权利保护事项线上申办暨进度查询及书面申请书、纳保官工作成果资讯公开、纳税者权利保护谘询会会议记录及其通过之财政部纳税者权利保护基本政策及财政部权利保护计画等,并公开基本生活费所需、税式支出情形及财政资料,另汇整纳保法暨相关法规常见问题及设立讨论区。
该局进一步说明,纳税者可经由财政部南区国税局网站首页(https://www.ntbsa.gov.tw)点选服务园地∕主题类∕纳保专区之路径进入,并可由财政部南区国税局纳保专区超连结至财政部及其他各地区国税局纳保专区,期能藉此专区设置,让纳税者知悉、信赖并监督各项财税政策及权利保护措施,以促进徵纳双方和谐,建立公平合理赋税环境。
新闻稿联络人:法务一科谢稽核 06-2298067
公告时间:2018/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