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览车全车繫安全带法案 下月立院初审

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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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览车全车繫安全带法案 下月立院初审 | 文章内置图片

(游览车是否应全车繫安全带等问题引起高度讨论。图取自网路)

 

数月前接连发生游览车国道事故后,游览车是否应全车繫安全带等问题引起高度讨论。交通部长贺陈旦宣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正拼10月三读,至今草案未报行政院。据《联合报》,相关草案将于12月中旬在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初审,但交通部不提版本,加速立法进度。

 

今年2月、9月分别发生蝶恋花旅行团及阿罗哈客运的游览车国道事故,部分乘客未繫安全带被抛出车外惨死,促交通部修法强制营业大客车全车的乘客在高、快速道路必须繫安全带。现行规定大客车只有部分座位的乘客须繫安全带。

 

根据《联合报》报导,交通部公路总局10月下旬修正「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明订大客车行驶高、快速道路4岁以上乘客须强制繫安全带,业者须以影音或标识告知乘客安全逃生及繫妥安全带资讯,违者可处客运业者9000至9万元。

 

至于处罚驾驶人、乘客的罚则订在「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1条」,自发生蝶恋花赏樱团33死11伤的重大车祸后,陆续有立委提案要求扩大繫安全带适用的对象及道路,有8人提7案,每案内容不尽相同,包含业者未宣导的罚缓、安全带设备应具有感测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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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立委对于大客车全车繫安全带议题提案。图取自网路)

 

交通部官员表示,由交通部提案则行政程序冗长,为求立法时效,将于初审讨论时提交通部的修正建议。如营业大客车全车繫安全带要扩及至一般道路实施,实行上会有困难,比如市区公车有站立的乘客,对象也应规定4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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