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对民众于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臺提案「开放红黄牌重机可停于一般机车格」之说明

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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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对民众于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臺提案「开放红黄牌重机可停于一般机车格」之说明

(图/翻摄自网路)

 

有关民众于国家发展委员会建置之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臺提议并通过附议之「开放红黄牌重机可停于一般机车格」提案,交通部经与提案人联繫并邀集各直辖市政府、相关单位研商讨论后,回应考量大型重型机车车辆规格与实务划设机车格尺寸及安全因素,原则不宜开放,惟交通部将请各地方政府可以利用多元方式妥为规划辖内大型重型机车停车空间。


交通部表示,本案提案者之诉求为:建议修改路边停车位及公有停车场机车停车位使用规范,让与一般机车尺寸相近之大型重型机车得停放于一般机车停车位,较大型之大型重型机车可维持于汽车停车位停放,以有效使用停车空间;而现行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92条第6项规定,大型重型机车比照小型汽车适用其行驶及处罚规定,也就是大型重型机车停车应比照小型汽车停放于小型车停车位,或是停放于大型重型机车停车位;另为解决大型重型机车停车位不足问题,目前并已有部分地方政府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6、92条、停车场法第13、14、25、31条及其停车收费自治条例规定授权公告1个小型车停车位可停放多辆大型重型机车(均应收费)在案。该议题因涉及地方政府停车管理权责,交通部已于106年7月14日邀集提案人及各直辖市政府、相关单位研商讨论,并首次尝试採取网路直播讨论会议,以为落实开放政府之目标。


交通部说明,各直辖市政府表示现行设置之机车停车位尺寸概均为长2公尺、宽1公尺,惟经统计全国大型重型机车车辆规格有96%之全长超过2公尺,如依提案大型重型机车将无法完全停放于机车格内,易衍生因车辆超出机车格范围佔用其他道路空间导致用路人通行之危险,另考量现行各直辖市机车停车位仍属不足,倘开放大型重型机车可停放于一般机车位,更将排挤普通重型以下机车停放机车格,所以基于交通安全及实务需要尚不宜开放;惟为兼顾大型重型机车停车需求,研商会议中亦讨论地方政府可利用多元方式妥为规划辖内大型重型机车停车空间,包括:1、现行臺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及臺中市已公告开放1个小型车停车位可停放多辆大型重型机车,各地方政府均可参考该等作法并据以公告;2、于大型重型机车停车需求较高之处所,各地方政府可依现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190条第7项规定划设路外及路边大型重型机车停车位。


交通部指出,随着大型重型机车数量日益增加,其停车停放需求应予正视,经召会研商讨论在现行规定及实务机制下已有多元停车管理措施,可供地方政府在规划大型重型机车停车空间时之参考使用,交通部将请地方政府妥为参考规划。

 

公告时间:2017-07-25
文章来源:http://www.motc.gov.tw/ch/home.jsp?id=14&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707250004&toolsfla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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