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性别育婴假支薪 落实性别工作平等法

201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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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性别育婴假支薪 落实性别工作平等法

(图/取自台北市政府)

 

少子化和高龄化已经成为台湾目前社会重要的议题,为了刺激生育率,政府推动各面向的努力。台北市政府劳动局在昨(10)日举办了「106年度性别工作平等法-假别权益大公开」记者会。期待利用性别平等法有,提供合理的有薪假提高民众生育的诱因,臺北市政府劳动局长赖香伶表示,为辅导事业单位落实性别工作平等法,今(106)年针对臺北市规模逾14人的110家学前教育业进行调查,其中性平法的七项假别中,申请「家庭照顾假」比例偏低,因该假併事假不支薪所致,赖香伶局长唿吁,盼中央修正家庭照顾假为有薪假,以嘉惠劳工。

 

 

臺北市就业服务处也发布「105年育婴留职停薪復职关怀成果」,普遍发现民众对于育婴假还是有着传统观念,根据台北市就业服务处的数据,申请育婴留职停薪者,女性高达88%,显现出,大多数为女性负担较多的家庭照顾角色,而男性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与会之劳动局性别工作平等会赖淑玲律师表示,性别工作平等会审理的性别歧视案件以怀孕歧视及育婴留职停薪遭受不利待遇申诉案件量最多,尤其育婴留职停薪申诉案以復职后之不利待遇为近期之主要申诉样态。

 

劳动局长赖香伶表示,促进家庭中的性别平等,是目前全球的共识,例如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的十六条即为「缔约各国应採取一切适当措施,消除在有关婚姻和家庭关係的一切事务上对妇女的歧视」,而性别工作平等法自91年3月8日起即开始施行,迄今已经15年,劳动局会持续督促事业单位落实法令,劳动局今年编制、发送「吾爱吾假—请假权益新观念」手册进行宣导,以利从业人员维护自身请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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