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公共安全,行政院会今(24)日通过内政部拟具的「消防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这次共修正27条,是消防法公布36年来最大幅度调整,未来修法通过后,营业场所违反消防安全将直接开罚,同时要求危险物品场所应增设安全技术人员,若发生石油炼制灾害,课予业者主动通报责任,此外,也全面检视提高违规罚责,以强化消防公权力行使,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内政部表示,为因应时空环境变迁、建筑物使用形态越趋复杂及近期重大火灾案例,针对消防法相关条文进行全盘检视与检讨,其修正草案计有下列4大重点:
一、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营业场所违规可直接开罚30万
以往营业场所消防安全设备等有故障或缺失,会先给予限期改善,未改善再予处罚,为强化营业场所负责人维护消防安全设备之责任,本次修法后不会再给予限期改善,只要检查发现缺失就直接开罚,且罚锾额度从原本6千至5万元,提高到2万至30万元。
这次修法也同步新增消防人员在第一线查核施工中消防防护计画时,如有发生火灾致生重大损害之虞,得勒令管理权人停工,防护计画如未经所在地主管机关备查,不得擅自復工。
另考量高层建筑物或地下建筑物消防安全风险程度较高,规范要求此类建筑应置防灾中心服勤人员,其服勤人员应先经过专业机构训练合格,并定期复训,以确保灾害发生初期,能有足够自主应变能力。
二、健全危险物品场所管理,增设安全技术人员
为加强危险物品场所管理,这次修法增订液化石油气容器零售业者,需设置安全技术人员,执行供气安全检查,并明定其须经专业训练合格,及定期复训。此外,也将现行公共危险物品场所的保安监督人规定,提升至法律位阶,并增订管理权人应遴用保安检查员,执行场所构造、设备维护及自主检查等事项,以强化场所自主防灾。
三、掌握救灾资讯,提升救灾效能
为掌握救灾资讯,这次修法也规定消防机关得向电信事业查询或调取待救者通信纪录,及其个人相关资讯的权限,以利执行人命救助或紧急救护任务。此外,也规范石油炼制业等业者,若发生灾变,管理权人应立即依规定通报,克尽灾害通报责任,以提升救灾效能。
四、全面检视提高罚责,以强化消防公权力行使
内政部指出,因应时代变迁,全面审视并提高消防法罚责额度,包括谎报火警、营业场所消防设备或防火管理不符规定、危险物品场所违反规定或规避妨碍消防检查及火灾调查等,其最高罚锾额度,至少提升3倍,最高提升至10倍,以强化消防公权力行使,维护公共安全。
内政部强调,这次修法幅度较大,将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协调,希望能尽速完成修法,确保公共安全及民众生命财产权益。
【101传媒/整理报导】
-------------------------------------------------------
文章内容若有侵权疑虑,请来信告知。
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
免责声明:
部分图片、观点,来源于网际网路及其他网路平台,主要目的在于分享讯息,让更多人获得需要的资讯,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告知,我们会在24小时内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