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取自网路)
南区国税局近来接获民众询问,依纳税者权利保护法(以下简称纳保法)所设置纳税者权利保护官(以下简称纳保官)是如何保护及协助纳税者?要如何申请?
南区国税局表示,由于税捐法令繁复,非一般纳税者所能理解,又对于稽徵程序或自身权益等事项并不清楚,尤其收到税捐稽徵机关文件及税单时,总觉得徬徨又无助。为解决纳税者此等问题,纳保法建置纳保官制度予以协助并加强保障纳税者权益,主要保护事项有:
一、协助纳税者进行税捐争议之沟通与协调。
二、受理纳税者之申诉或陈情,并提出改善建议。
三、于纳税者依法寻求救济时,提供必要之谘询与协助。
该 局进一步指出,所有纳保官均指派专业、经验丰富且具沟通能力及服务热忱资深税务人员担任,以中立立场担任纳税者与税捐稽徵机关桥梁,帮助每一位寻求协助的 纳税者。纳税者可到南区国税局及其所属分局或稽徵所亲自向纳保官寻求协助外,亦可至该局网站「纳税者权利保护专区」之「我要申办纳税者权利保护事项」网页 线上提出申请,或利用「纳税者权利保护专区」所公布纳保官姓名及联络方式,直接以电话向纳保官申请;申请方式不限书面,口头及网际网路均可,守护纳税者可 以说是面面俱到。
公告时间:2018/03/14
新闻来源:https://www.ey.gov.tw/UnitRSS_Content.aspx?n=8092BD84714005C0&s=D61B1096FBBF6F8B
【101传媒/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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