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尚须法治 多元才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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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4

婚姻平权大平台24日回应下一代幸福联盟及安定力量发动公投声明稿

 

就今(24)日,下一代幸福联盟及安定力量联合召开记者会,将提交公投案,并开始募集连署一事,婚姻平权大平台在此提出几点回应:

 

1.下一代幸福联盟日前在脸书上展开之连署,以「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为公投题目,婚姻平权大平台认为,我国目前在法律体系中,已有宪法位阶的大法官解释明白宣告婚姻并不限于异性,相同性别两人缔结婚姻之自由,应受宪法与法律的平等保障,反对同性婚姻的公投议案,显然违反宪法。

 

2.大法官日前做成的释字第748号解释,已于2017年5月24日清楚表示:「现行婚姻章仅规定一男一女之永久结合关係,而未使相同性别二人亦得成立相同之永久结合关係,係以性倾向为分类标准,而使同性性倾向者之婚姻自由受有相对不利之差别待遇。...凡此均与宪法第7条保障平等权之意旨不符。」亦即,若以宪法第7条平等保障条款加以审视这个将婚姻定义限缩于异性间的公投主文,显然其内容即不符合宪法。特别是多数大法官作成的释宪理由书当中,特别提到了同志社群过去长久受法律与社会生活上的排斥与歧视,我们认为,要求婚姻专属异性恋的提案,无疑是再度动员社会强化对于同性性倾向的隔离与歧视,无视同样身为国家与社会一分子的同志们应受到保障与尊严对待。

 

3.对于下一代幸福联盟及安定力量以此种题目进行社会动员,传递错误的偏见,造成歧视与恐惧的深化,我们深感遗憾。释字第748号解释也已说明,同性婚姻的目的在于让同性伴侣能够在台湾社会与异性恋配偶一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并不会影响现行异性婚姻之相关权益。目前全世界其他国家皆是透过司法途径或议会投票的修法方式通过婚姻平权,唯一以公投方式通过同性婚姻之国家仅有爱尔兰,而爱尔兰之所以必须进行公投,是因为涉及必须修改宪法!但下一代幸福联盟所言美国各州及澳洲等例子,为无法律效力之谘询性公投。保障同志族群之缔结婚姻的平等权利,係台湾民主、人权进步的象徵,台湾因为即将成为亚洲第一通过婚姻平权的国家,也让全世界看见台湾的民主与公民社会的进步。

 

4.婚姻平权大平台了解由于过去的偏见或污名未能受到改正,政府过去也没有积极传递正确的讯息,让一些人对同志伴侣和其家庭的现况仍欠缺瞭解因而受到错误不完的资讯误导,这些应要积极加以改变,我们认为,这样的状况应利用教育与传递更多同志家庭的真实故事,来消弭误解与偏见,婚姻平权大平台在2018年会持续让更多台湾人民看见爱的故事,同时在今年的地方选举过程中,婚姻平权大平台亦将会积极投入性别平等议题的地方游说、政治动员过程,希望有更多的彩虹公民一起加入我们的行列。我们也要求政府各单位,应彻底力行落实推动性别多元而平等的信念与价值,才会真正让下一代生活在每一个人都能追求幸福的社会。

 

【101传媒/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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