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违反学术伦理草案 台大增订「杨泮池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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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1

修违反学术伦理草案 台大增订「杨泮池条例」

(图/翻摄自联合新闻网)

 

网络论坛PUBPEER早前爆发案件,指台湾大学教授郭明良研究团队违反学术伦理。主管单位教育部、科技部与台大等单位分别设立委员会,于今年认定该团队确实违反学术伦理情事,校方决定解聘郭明良与张正琪等人。待教育部行政程序通关结束后,解聘就能即刻执行。21日开会讨论「国立臺湾大学(教师)违反送审教师资格规定及学术(成果舞弊)伦理案件处理要点」,针对如校长牵涉学伦案所需订定的标准流程。

 

台大前校长杨泮池宣佈不续任期间,曾获部分校务会议代表挽留,却执意辞职离开。校方随即启动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并于20日晚间公佈候选人名单,当中包括中研院院士王汎森、清华大学副校长吴诚文、资策会前执行长吴瑞北、中研院士周美吟、台大文学院前院长陈弱水、台大电资学院院长陈铭宪、台大副校长张庆瑞、国发会前主委管中闵等8人。委员会后续将访谈候选人,并于11至12月期间,邀请候选人公开讲解治校理念,最终于明年1月5日选出新校长。

 

经过台大学伦案事件后,让教育界更重视学术伦理。科技部与台大校方特别设立「诚信研究办公室」,由台大研发长李芳仁担任办公室主任。李芳仁对相关事件进行专案报告,其中学术伦理课程委员会设置要点,将于10月24日进行行政会议审议。校方21日召开校务会议,将深入探讨「国立臺湾大学(教师)违反送审教师资格规定及学术(成果舞弊)伦理案件处理要点」。

 

台大副校长张庆瑞指称,相关法案本于校园自治范畴,明定若学伦案涉及校长时,应立即召开校务会议。依据草案明订,「案件之被检举人为本校校长,伦理委员会之校外委员应互推一人,就该案件之进行,暂行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之职权。前项案件于选任调查小组时,由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指派校外学者专家一人担任召集人,并增派被检举人所属学院专任教授一人担任共同副召集人,调查小组组成后,伦理委员会应签请校长召开校务会议,并副知所有校务会议代表」,「伦理委员会应向校务会议提出报告,并听取校务会议之建议,校务会议并得推派代表一至三人列席伦理委员会」。

 

【101传媒/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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