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益,教育部向法院声请解除国语日报社全体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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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9

为确保公益,教育部向法院声请解除国语日报社全体董事职务

(图/翻摄自经济日报)

 

教育部经长时间多方查证及档案查阅后证明,国语日报社确为政府捐助之财团法人。为确保公益之必要,在现任董事纷争不断且决议不依法修正捐助章程,教育部已于106年10月12日委任律师依民法第33条第2项规定向臺湾臺北地方法院声请解除国语日报社全体董事职务,并依非讼事件法第64条第1项规定请求指派临时董事,协助修正捐助章程及改选新一届董事与监察人,以期该社运作早日步上轨道,保障员工权益。


教育部认定国语日报社为政府捐助财团法人之查察过程,说明如下:


一、国语日报係于37年依教育部训令,由政府指定专人筹办,相关档案亦保存至今;国语日报社从早期「自组董事会」,到成立「公司」,再由「公司」解散成立「财团法人」之期间,均有政府提供机器设备、经费及人力资助办报,亦即国语日报社之前身「国语日报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之资产属公有,当时成立公司之17位股东仅为名义上之股东,并非真正出资人,此段文字亦清楚载明于该社之财产管理人公约。国语日报社属政府捐助之财团法人证据明确。


二、教育部于今年8月30日召开国语日报社现任全体董事之说明会,并告知教育部所查证之事实资料,现任16位董事中,虽有12位提出不服声明,但其未提出明确具体反证。为此,教育部已于9月5日正式行文该社说明国语日报社之法人定位仍属政府捐助之财团法人,并要求修改捐助章程以符规定。


三、国语日报社虽为政府捐助成立,仍属独立的私法人,教育部将以法人主管机关的角色,监督辅导该社依法修正捐助章程、改选董事、增置监察人、预决算书送立法院,并应建立组织、人事及会计制度等,让国语日报社符合政府捐助财团法人之规范,使其业务及财务更公开透明化。

 


公告时间:2017-10-19
文章来源: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C1BD51BC40002CFD

 

【101传媒/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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