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评鑑程序繁琐 全教总「简化行政应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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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6

特教评鑑程序繁琐 全教总「简化行政应修法」

(图/翻摄自联合新闻网)

 

蔡总统参与师铎奖表扬大会,宣誓将于年底前完成评鑑简化。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6日召开记者会,表示约8成县市每期对学校特教评鑑指标达60个,台中市甚至高达140个。我国特教学校评鑑设有例行性校务评鑑,更包含教育部至少3年办理1次的中央对地方特教评鑑与学校特教评鑑。若学校设有不同特教班,则可能需面对更多指标。每个指标需蒐集2至3年资料,还得不定期接受特教访视,让特教老师几乎变成作文比赛选手。

 

全教总公佈各县市特教评鑑指标一览表,当中显示新北市拥有17项指标、台北市有27项指标、台中市则有140项特教指标,更需检附3个学年度资料。台南市将4个班别的指标重复并列,指标竟然达到191项。指标与程序不仅繁琐,更得花费长时间蒐集,让特教教师负责项目变得更为艰难。

 

针对过量特教评鑑,全教总特委会主委陈杉吉称将会压垮老师。其强调特别是每4年1次的校务评鑑、3年1次的中央对地方特教评鑑与学校特教评鑑。陈杉吉解释道,教师往往每隔1年就得应付1次评鑑,其中更有许多资料重复使用,但由于表格相异导致老师得耗费更多时间填报。部分评鑑更要求教师填报研习时数、办理活动次数等。但据瞭解,相关资料都能从全国教师进修网、特教通报网中查询,而目前往往都要老师重复填报,甚至有老师为格式不同而修改资料格式。

 

全教总理事长张旭政则指出,蔡总统宣示将简化行政程序,让老师能够回归教学专业,并减少不必要的表格填报。但针对特教老师数量不等,视每校资源班数仅有1至4名不等,代表大部份资料都得由特教老师独自承担。张旭政建议教育部与立法院,应该针对特教法修法,并将特教法47条「至少每3年办理评鑑1次」修正为「进行校务评鑑应纳入特殊教育项目」,并将中央对地方特教评鑑併入统合视导项目。

 

【101传媒/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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