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公退职赴陆将严管 参加这些活动恐罚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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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7

军公退职赴陆将严管 参加这些活动恐罚百万元 | 文章内置图片

(图/取自网路)

 

 

 


为强化退离职公务员及军职人员赴陆之管理规范,行政院院会昨(6)日通过「两岸人民关係条例修正草案」,增订文武职高阶退离职人员赴中参加政治活动管制十五年的新规范,受规范人数近千人。高阶将领或政务官在退休十五年内,不可参加中国领导人主持的庆典或活动等政治活动,也不得向象徵中国大陆政权的旗、徽、歌行礼或唱颂,违反者最重可终身剥夺月退俸。

 

曾任国防、外交、大陆事务与国家安全相关机关的政务副首长以上人员、中将以上人员,以及情报机关首长等,此三类身分皆为受规范的高阶退离职人员,如马英九、陈水扁等歷任正副总统与退将都受到管制。

 

至于现行退离职人员赴陆管制时间,从目前的三年,原服务机关得增减之,修正为管制年限最少三年,且只能增、不能减,并增订管制期满后的申报机制,涉密程度高者,管制期满后赴中仍需向原服务机关申报,若原机关认为有必要,部分人员需终身申报。

 

陆委会主委张小月表示,对于违规者的处罚,张小月表示,将依职等或情节轻重分级处罚,上将、政务副首长以上人员或情报机关首长,可剥夺月退俸10%到100%五年,领一次退休金者,拟罚50万到500万元;中将以下等其他管制人员,则拟剥夺月退俸10%到50%五年,领一次退者,罚20万到100万元。若被认定违规情节重大者,可自违规行为起,终身剥夺全数月退俸。受罚者同时被追缴勋章或奖章。

 

【101传媒/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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