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基法》总整理 让你秒懂大家在争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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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05

《劳基法》总整理  让你秒懂大家在争论什么!

(图/取自网路)

 

《劳基法》休假争议不断,成为近期职场上最沸沸扬扬的话题,包括「一例一休」、「週休两例」、删除7天国定假日、增加特休假等议题,也引发朝野、劳资之间的对战,不过许多人对《劳基法》的修正草案仍是雾里看花,据苹果日报报导,整理以下修法相关疑惑,让民众快速理解大家到底在争论什么?

 

一、为何修正法案会出现那么多争议?

 

政府为解决台湾劳工工时过长的问题,《劳基法》去年完成修法,从今年元旦起法定工时由二周84小时降为每周40小时,但是,法条中「七休一」(即每七天有一天例假)的规定未变,造成许多劳工并未享有周休二日,加上劳动部将以删除七天国定假日作为配套,更造成劳工权益的受损。

 

二、将「一例一休」改为「週休二日」、和「二天例假」之间有什么不同?

 

所谓「例」就是例假日,劳工依法不准加班;而所谓「休」,则是休息日,可以允许劳工加班。即「二天例假」若实施,则可确保劳工除了天灾、事变、突发事件以外,僱主不能随意要求劳工在例假日加班,因此「七休二」,全面落实周休二日,但对企业来说较无弹性。若改为「一例一休」,例假仅特殊情况才能加班,但休息日只要劳工同意,僱主就可要求劳工加班,若僱主有急单、临时工作,劳工同意后可以挪移休息日加班工作。

 

三、例假日与休息日加班费计算方式有何不同?

 

例假日因天灾、事变、突发事件而加班,僱主除须多发1倍的加班费之外,还要再补1天休假给劳工;若休息日加班,僱主目前只要前两小时多发1/3倍加班费,之后每小时多发2/3倍加班费,若经修法,则将改为前两小时多发1又1/3倍加班费,之后每小时多发1又2/3倍加班费,以减少僱主在休息日要求劳工加班。

 

四、若在例假日或休息日加班8小时,加班费该怎么算?

 

承袭前一题,假设劳工月薪3万6千元,则每小时工资额达150元,在休息日加班8小时,依现行加班费规定计算,工时150元×1/3加班费×2小时,加上工时150元×2/3加班费×6小时,加班费一共为700元;修法通过,未来加班费规定计算,工时150元×4/3加班费×2小时,加上工时150元×5/3加班费×6小时,加班费一共为1900元。若劳工是在例假加班8小时,则加班费规定为150×8=1200 再加1天补假。

 

五、删掉七天国定假日有什么影响?

 

根据劳动部修正草案,在改为「一例一休」和休息日加班费加码计算后,配套为国定假日改为全国统一,即删减7天为12日,和公务员相较仍多一天劳动节。今年9月28日孔子诞辰纪念日,劳工已恢復放假,在修法完成前,劳工还可放10月25日台湾光復节、10月31日蒋公诞辰纪念日、11月12日国父诞辰纪念日、12月25日行宪纪念日等国定假日,但若修法通过法案三读后,劳工就没有机会在这些假日放假。

 

六、修正草案和特休假有什么关係?

 

因台湾劳工的特休假天数也偏低,加上劳工的特休假天数明显和公务员天数有落差,因此劳动部也考虑修《劳基法》增加劳工特休假天数,但目前尚无具体方案。《劳基法》规定,劳工任职满1年,隔年享7天特休假,满3年起可享10天,满5年起可享14天,满10年后每增加1年年资就加1天假,最高可有30天假。但公务员特休假更优渥,公务员最初和劳工一样满1年可享7天;但满3年即可享14天,满6年可享21天,满9年就享有28天,满14年享有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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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传媒/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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