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取自网路)
20日,准财政部长许虞哲首度与现任财政部长张盛和同台,财政部长张盛和表示,许虞哲对财政部业务非常熟悉,未来可「无缝接轨」。之后财政部仍会持续推动法规合理化,让税制公平、合理,也希望反避税条款能尽速通过。
张盛和与许虞哲19日一起出席「外籍旅客购物退税e化服务新制」记者会,这是新旧任财政部长首度同台现身。会前他们接受媒体访问。张盛和认为许虞哲资歷相当丰富、完整,是接任财政部长的不二人选。
张盛和幽默地说,同仁一定也非常高兴,因为不用做简报,不用熟悉,大家都非常认识他了,所以业务一定会非常顺畅。或许是目前身分敏感,对此,许虞哲则面带尴尬地表示谢谢张部长的溢美之词,感谢他。仅强调未来会多听各界意见,尽量使税制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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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盛和也指出,许虞哲在接任后,希望能够尽速完成修正所得税法第43条之3、之4,有关「反避税条款」的部分以及财政收支划分法等法案。对于多位企业主反映「税制不公」,许虞哲也简短回应,强调会聆听各界的意见,尽量让税制更合理化。
财政部曾在2013年提出的反避税条款,首先是受控外国公司(CFC)无论有无匯回盈余,都要计入母公司所得缴税。其次是只要实际管理处所(PEM)在台湾,就视为国内企业课税,包括境内外所得、财产交易所得、海外股权移转等都必须申报课税。
不过先前在立法院审查时,有立委担忧若未在法中明确定义「受控外国公司」及「实际管理处所」,打击避税恐反而冲击在国外有实质营运的公司,有违原立法精神。因此行政院此次审查时,特别与财政部讨论如何下明确定义。
之后财政部也有将更新版本送入行政院,不过据了解与2013年初审通过的版本差异不大。未来将针对受控外国公司未分配盈余和企业实际营运处所在台湾,视为台湾公司课税,企业的境内外所得、财产交易所得、海外股权移转都要依营所税17%课税。
【101传媒/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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