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房客母跳楼自杀 房价惨跌8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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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4

前房客母跳楼自杀 房价惨跌8百万
(图/取自网路。仅为示意图,非该新闻事件中庭。)

姓屋主前年把北市光復南路某社区一间13楼房屋租给李姓男子,但实际上是李男父母居住。想不到房客母亲跳楼轻生,陈尸社区中庭。徐姓屋主子参考内政部实价登录网,认为他的23坪房屋市价2990万元,但买方以「凶宅」为由要求降价,导致后来房价惨跌将近八百万,屋主愤而向前房客提告求偿。不过台北地院却认为,死者是自愿性死亡,不符合凶宅定义,所以判屋主求偿败诉。但这也立刻引发讨论,「到底什么房子,才算凶宅」?

 

这栋位在台北市精华地段的社区大楼,生活机能便利。但前年一名徐姓屋主,将房子租给李姓房客,没想到房客的母亲,罹癌厌世、跳楼轻生,徐姓屋主想卖屋,却被买家以「凶宅」为由,砍价将近8百万,徐姓屋主愤而向李姓房客,提告求偿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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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取自网路。仅为示意图,非该新闻事件路段。)
 

判决指,凶宅并非法律名词,定义莫衷一是,有人依冤魂冤屈程度分为大凶、中凶、小兇,而民间认为凶宅是因为非自然死亡之冤魂,附于屋宅所致,若没有冤屈而自愿求死,死亡乃其所愿,何冤之有?

 

李母跳楼并非受到冤屈所逼,死亡之处又是在公共设施之中庭,不应将该屋认为是凶宅,因此判李男免赔,目前徐姓屋主已上诉。而除了屋主之外,专家也提醒购屋民众,要避免买到凶宅,除了问左邻右舍,还可以上网透过凶宅资料库搜寻,多看多问,才能多一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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