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新令 禁外国人找代理孕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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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21

泰新令 禁外国人找代理孕母
(图/取自网路)

 

泰国近年来代理孕母争议层出不穷,使得政府于去年立下草案,明定外籍人士禁止在泰国寻找代理孕母,这项新政策于去年11月经一读程序之后,昨日(19)正式立法通过。泰国立法议会今天宣布,禁止本地妇女担任外国人的代理孕母,不过仍有业者表示,可以透过适当途径协助不孕夫妇。

 

「曼谷邮报」(BANGKOK POST)今天报导,泰国立法议会NLA(The National Legislative Assembly)今天通过禁止泰国妇女担任外国人代理孕母的法令,这项法律也正式结束「子宫出租」行业,终结外国人在泰国生育为旅游首选目的。

 

泰国境内许多穷困县市的居民,为了改善贫困生活,便透过当代理孕母赚钱,由于泰国代孕价码便宜,吸引全球仲介与有需求的夫妇上门询问,俨然成为了全世界的婴儿农场。

 

去年8月间一对澳洲夫妇透过泰国代理孕母生下一对龙凤胎,但男婴罹患唐氏症,澳洲夫妇带走健康的女婴回澳洲,引起轩然大波,经过媒体报导后,泰国政府开始重视代理孕母的问题,并草拟立法认定代孕为犯罪行为,11月通过审查,今天在NLA正式通过立法。

 

遭澳洲籍夫妇遗弃的唐氏症男婴在媒体报导后,获得各界善心捐助,同时澳洲政府也确认他的澳洲公民身分,享有完整澳洲公民权益,他现在被安置在泰国慈善机构中,他的代孕母亲也经常前往探视。

 

另外一起引起媒体报导的泰国妇女代孕事件是一名日本男子,至少生下16个代孕婴儿,并在事件爆发前离开泰国,此一事件也让泰国政府决定禁止商业代孕。在泰国寻找代孕妇女的价格大约是30至50万泰铢(约新台币30至50万元)。

 

因此泰国国会于去年8月批准商业代理孕母草案,里头明定寻求代孕服务的客人,国籍必须为泰国或是泰国混血的夫妇,也就是禁止外籍人士找上门,否则最高将处以10年刑期。

 

即使这项新政策的立意是为了改善代孕的问题,不过仍有批评者认为,禁止的结果只会将原先檯面的交易转为地下化,让有所需求的夫妇,在找寻合格医师与医疗设备的过程将更加困难。

 

【一零一传媒/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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