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G建设不积极 亚太恐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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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0

4G建设不积极 亚太恐遭罚
(图/取自网路)

 

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质疑,亚太已拟与鸿海的国碁合併,频谱恐超标、受控于少数人,又得标后限缩承诺不断,唿吁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应规定取得频谱前 3年不得移转。

 

消基会今天召开「亚太4G不建设,NCC应尽行政裁量权」记者会。

 

消基会指出,4G频宽由多至寡,分别由中华电信、台湾大哥大、远传电信、亚太电信、国碁电子及台湾之星得标,但6家频谱得标业者已有4家陆续开台,亚太电信跟鸿海旗下的国碁电子却「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还传出国碁、台湾之星,以及电信商日本软银等想收购亚太电信,激励亚太电股价持续上涨。

 

消基会并说,国碁电子与亚太电信若合併,不但可顺势接收亚太电信的209万用户,用户规模将仅次于电信三雄,成为国内第 4大电信公司;且国碁及亚太电信若合併,频宽将达30M,恐有频谱超标的疑虑。

 

消基会还发现,亚太电信自建基地台不足下,採取与台湾大哥大漫游方式,但在使用共同网路前提下,台湾大哥大的用户月租费明显较高,恐损及消费者权利。

 

消基会唿吁,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应规定取得频谱的前3年不得移转,可增加业者炒作频谱的技术门槛;其次,NCC应要求业者落实所提出的4G建置计画书,而非任由业者一开始画大饼,事后再以计画书修改为由,缩限承诺范围影响消费者权益。

 

消基会强调,身为主管机关的NCC,应进行政裁量的权责,若业者明显违法或耍赖,应有收回执照的退场机制,或祭出「撤照」的非常手段。

 

针对消基会批评亚太电信不建设,却搭台湾大哥大顺风车,台湾大哥大发声明灭火,强调与亚太电商业合作,以保障用户与股东权益为优先。

 

台湾大哥大回应指出,台湾大哥大与亚太电合作,是以保障用户与股东权益为优先,且双方核心网路不同、国内与国际的网际网路路由不同、加值服务使用的技术平台亦不相同,故提供的服务品质与成本皆不一样,因此,资费与行销方案也不相同。

 

NCC官员表示,亚太涉及违反事业计画书承诺部分,依法可处30到300万罚锾,内部正在上签,应该在近期就会开出罚单。

 

【一零一传媒/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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