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侦结 118人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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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10

太阳花侦结 118人遭起诉
(图/取自网路)

 

林飞帆、陈为廷等反服贸学生在去年3月18日冲进立法院议场,展开为期24天的「太阳花学运」,期间发生323行政院流血冲突、411路过中正一分局事件。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今(10日)一次将3案侦结,分别依妨害公务等罪起诉林飞帆、陈为廷、魏扬、洪崇晏等118人;不过,针对反服贸学生无故侵入建筑物、毁损部分,立法院都未提出告诉。

 

台北地检署侦办太阳花学运,今天侦查终结,承办检察官认为,林飞帆、陈为廷、黄国昌、魏扬、黄郁芬、周馥仪等8人,因行动前参与谋议,庭讯也坦承事前有开会讨论,今依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务等罪起诉。

 

北检曾传唤8人到案说明,虽无人承认谁是发动者,但8人清楚交代行动过程,坦言事前有做讨论决定,加上现场光碟显示,林飞帆、陈为廷、黄国昌有持麦克风向群众喊话,要大家攻佔议场,魏扬也在现场大喊:「冲进去!」黄郁芬、周馥仪等4人因参与行动前会议,均被认定涉煽惑他人犯罪,而8人庭讯均看过光碟,也未对光碟内容表示意见。

 

据了解,黄国昌庭讯时表示,太阳花学运非犯罪,反服贸有其正当性,非煽惑他人犯罪,但如果这件事要有人出面负责,就找我们这几个人负责吧!被起诉的黄国昌,随后在脸书上回应「坦然面对,勇敢承担」,但最不能接受的事,「竟然起诉这么多勇于站出来的青年学子」。他说,「如果真的有什么煽惑行为的话,我煽惑的不是犯罪、而是请人民勇敢对抗马政府的滥权、共同站出来挽救台湾几乎坠崖的民主」。

 

今天起诉林飞帆等上百人,其中林飞帆涉嫌煽惑群众俗领立法院、冲撞警察、驱离时与警察冲突涉及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务等三罪。

 

黄国昌、陈为廷2人涉及煽惑群众占领立法院,涉嫌刑法153条煽惑他人犯罪。

 

魏扬也是三罪,除在涉及煽惑群众占领立法院,涉嫌刑法153条煽惑他人犯罪外,另在攻佔行政院部分,涉嫌刑法153条煽惑他人犯罪及侵入他人建筑物罪。

 

蔡丁贵则有五罪,分别在立法院部分的四罪,包括聚众妨害公务首谋罪、煽惑他人犯罪、侮辱公署罪、违反集会游行法,另在佔领行政院部分,无故侵入他人建筑物罪。

 

反服贸抗议事件,今天侦查终结,共起诉118人,其中318太阳花学运攻佔立法院共起诉林飞帆、黄国昌、陈为廷等21人,323攻佔行政院起诉魏扬、蔡丁贵等93人;去年4月11日「路过」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共起诉洪崇晏等4人。

 

在北检起诉名单公佈之后,行政院发言人孙立群表示,「因本案涉及众多青年学子,希望用宽容态度对待。」

 

孙立群还说,「行政院长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官署安全,行政体系不会撤告,整件事情,尊重司法体制的处置。」

【一零一传媒/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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