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制危险驾车行为,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于9月份起即规划组合警力,于深夜时段针对本辖中正桥等联外桥樑加强取缔危险驾车、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等影响人民生命、身体安全甚鉅之违规项目,9月24日起,更不定期结合本市环保稽查大队,共同执行「静城专案」,针对拆除消音器制造噪音破坏住居安宁之行为,主动拦查并进行噪音检测;依噪音管制法规定,经测量后超过机动车辆噪音管制标准,将处以新台币1,800元至3,600元罚锾,并通知限期改善。
另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规定之危险驾车行为,处驾驶人新臺币6,000元以上2万4,000元以下罚锾,并可当场禁止其驾驶;如係两辆车以上车辆在道路上蛇行、拆除消音器制造噪音或在道路上竞驶、竞技者,可处3万元以上9万元以下罚锾、当场禁止驾驶并吊销驾驶执照,视情节严重性,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触犯公共危险罪!
中正第二分局同时再次提醒,用路人驾驶车辆时,务必依道路速限行驶,勿超速、勿酒驾,勿无照驾驶、勿任意改车拆除消音器等,以维护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共同营造安全无虞的道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