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绵羊车跟人跑 智警运用警广协助寻回

201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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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绵羊车跟人跑 智警运用警广协助寻回

 

【新北讯】日前一位计程车司机曾男(58岁)拎着一台小绵羊电动脚踏车,表示为乘客遗留在后车厢,但不知要如何归还,故向警方报拾得物。受理警员为中和警分局警备队吴懿轩,依规受理并向巡佐朱世栋报告,警方询问其车上是否有行车纪录器,可知乘客由何处上车并在何处下车,曾男表示车上没有行车纪录器且每日搭乘乘客相当多,无法记起是那位乘客,另表示为早上在清理车内时,发现这一台小绵羊电动脚踏车。

 

员警吴懿轩与巡佐朱世栋检查小型电动脚踏车并无留下任何特殊标志(如烙码)且警方查询近日并无此类报案纪录,巡佐朱世栋指示警员吴懿轩可向警察广播电台查询有无民众请求协寻类电动脚踏车案件,经查询确有协寻类电动脚踏车案件,并通知萧男(52岁)前往领取,萧男进中和分局警备队感激万分,觉得警方效率高因与友人搭乘计程车至中和员山路下车因聊天兴起忘记自己小绵羊在计程车后车厢,还自嘲小绵羊跟人跑了,对于警方能快速寻回非常感谢。

 

中和警分局宣导:民众拾得遗失物,若能联繫遗失人、所有人、其他有受领权之人,应尽速联繫;若不能,则应带着遗失物向警察、自治机关报告并将其物一併交存。但「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迳自占有遗失物,则可能触犯刑法第337条侵占遗失物罪而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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