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与财团法人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共同公布市售「行动电源」检测结果

201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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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与财团法人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共同公布市售「行动电源」检测结果

(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与财团法人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共同公布市售「行动电源」检测结果。图由 经济部 标准检验局 提供)

 

近年随着科技的发展,3C电子产品已成为现代生活中必需的配备,为让3C产品能长时间使用,可提供电力续航的「行动电源」商品也愈见普及,「行动电源」的性能与安全性,一直是消费者关心的议题,为瞭解掌握市售该商品之品质,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与财团法人中华民国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合作,于107年主动赴国内各大3C电子商品贩售通路,随机购样共20款行动电源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发现,品质项目之「额定电容量」计3件不符合规定,「重要零组件比对」计5件不符合原申请文件资料,「中文标示」计11件不符合规定。
 

壹、检测标准

标准检验局表示,本次购样检验係依据国家标准CNS 14336-1「资讯技术设备-安全性-第1部:一般要求」、CNS 15364「含硷性及其他非酸性电解质之二次单电池及电池组-用于可携式应用之封装可携式二次单电池及电池组之安全要求」及CNS 14857-2「含硷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之二次单电池及电池组-可携式应用之二次单电池及电池组之电性试验」,检测项目包括「额定电容量标示」、「机械强度」、「异常操作与故障状态」及「温升规定」,另查核「重要零组件比对」,并依据前述标准及商品检验法进行「商品检验标识」及「中文标示」查核。

 

贰、检测结果

本次购样20件商品之检测结果如下:

一、品质项目:
(一)「机械强度」、「异常操作与故障状态」、「温升规定」部分:全数符合规定。
(二)「额定电容量」部分:计3件(项次6、9、13)不符合规定,其额定电容量测试结果未达原申请验证登录标示之额定电容量,无法输出足够电量供消费者使用。
二、重要零组件比对:计5件(项次7、9、12、15、18)不符合规定,其内部设计结构或保护电路板经比对与原登录技术文件不符,其中2件(项次7、18)涉及基本设计变更。
三、标示查核:
(一)「商品检验标识」部分:全数符合规定。
(二)「中文标示」部分:计11件不符合规定,情形包括本体「输入电压电流值」(项次9、19)、「输出电压电流值」(项次3、15)、「最大总输出电流」(项次17)及「额定电容量」(项次15)与原申请验证登录之标示不一致;本体未标示「输出电压电流」或「总输出电流」(项次6、20);本体未标示「制造日期」或「额定电容量」(项次7、8、15、20);本体电芯容量标示与额定电容量标示造成混淆(项次3、9、10、15);商品本体、包装、标贴或说明书内未标示「报验义务人名称」(项次2)。
 

参、不符合规定后续处置事项

标准检验局表示,本次检测不符合规定者处置如下:
一、「品质项目」不符合规定计3件(项次6、9、13):依「商品检验法」第42条第1款规定废止其商品验证登录,并依同法第63条之1规定,通知业者限期回收或改正,违者将处新臺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二、「重要零组件比对」不符规定计5件:
(一)未涉及基本设计变更:不符合规定计3件,其中2件(项次12、15)将依「商品检验法」第40条规定通知业者限期申请核准。另1件(项次9)涉品质项目不符合,处置已如第一点说明。
(二)涉及基本设计变更:不符合规定计2件(项次7、18),将依「商品检验法」第40条规定要求业者重行申请登录,并依同法第60条及第63条规定处新臺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锾及限期回收或改正。
三、「中文标示」不符合规定计11件(项次2、3、6、7、8、9、10、15、17、19、20):依「商品检验法」第59条规定,通知业者限期改正,若届期未改正者,将处新臺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并依同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废止其商品验证登录;其中4件(项次6、7、9、15)亦涉及品质项目或基本设计比对不符,处置已如第一、二点说明。
 

标准检验局指出,「行动电源」已列属应施检验商品范围,应完成检验程序后,始得进入市场陈列或销售,对于市场上流通之商品,该局每年度均订有市场检查计画,倘发现该类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员追踪调查不合格原因,并作成访谈纪录后依相关法规处理,以双重把关机制维护消费者权益。
 

肆、选购及使用注意事项之唿吁

标准检验局唿吁,厂商应落实商品安全性及标示正确性,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并提醒消费者选购及使用「行动电源」商品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选购时应购买贴有「商品检验标识」(图例如附)的商品(商品检验标识查询网址: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
二、选购时请检视负责厂商名称及地址、产品规格(如电压、电容量)、型号、制造日期等各项标示是否清楚;勿随意购买来路不明之行动电源,内部锂电池的储存电量会随时间而衰减,选购制造日期越近,电量供应效能维持越佳。
三、检视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包装上之产品使用说明或所附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标示,使用前详细阅读该说明,并确实依照说明内容使用,尤应注意产品使用说明所列之警语及使用注意事项等。
四、若有故障现象发生,应送至厂商指定之维修站维修,切勿自行更换零件或拆解修理。
五、购买时应认明「额定电容量」才是该行动电源实际输出电容量,体积小、价格便宜,电容量标示却超大的行动电源可能标示不实,建议避免购买;并根据消费者自身需求选择适宜的行动电源额定电容量及输出电流规格,优先选购有提供保固服务之产品。
六、行动电源应存放在干燥处,并避免阳光直射,若在环境太潮湿的情况下使用,容易对内部的电路产生影响;亦应避免与易燃物品及金属物品放在同一个地方。
七、行动电源充电完成请尽速移除电源,避免过充现象,另放电时不要过度放电,避免降低使用寿命。
八、消费者携带行动电源出国坐飞机时,依照民航局飞安规定,请随身携带,勿置放于大行李箱托运。
 

标准检验局提醒,消费者对于所购买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时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费者可至该局网站「商品安全资讯网」(https://safety.bsmi.gov.tw/)项下查阅或拨打免付费电话0800-007123洽询。

 

 

公告时间:2019/02/13
新闻来源:https://www.bsmi.gov.tw/wSite/ct?xItem=83664&ctNode=8321&mp=1

 

 

资讯来源:经济部 标准检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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