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携带古柯茶包入境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

2019-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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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携带古柯茶包入境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

(古柯茶包。图由 财政部 提供)

 

臺北关表示,108年2月3日凌晨,本国籍陈姓及戴姓旅客自香港搭乘国泰航空公司第CX-468次班机返臺,于入境时主动向海关申报携有古柯茶包,毛重分别为246公克及240公克,惟因其列属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所列第一级毒品,该关仍将全案移送法务部调查局桃园巿调查处侦办。
 

该关进一步表示,依据毒品危害防制条例规定,运输第一级毒品者,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处无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币2千万元以下罚金;持有第一级毒品者,处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币7百万元以下罚金。该关唿吁民众勿心存侥倖以致误触法网,该关将持续加强查缉,阻绝毒品于关口,以维护社会治安、杜绝毒品危害国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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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柯茶包。图由 财政部 提供)

 

 

公告时间:2019/02/12
新闻来源:https://www.mof.gov.tw/Detail/Index?nodeid=138&pid=82880

 

 

资讯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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