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关查获旅客携带应施检疫肉类制品闯关入境

2019-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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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关查获旅客携带应施检疫肉类制品闯关入境

(臺北关查获旅客携带应施检疫肉类制品闯关入境。图由 财政部 关务署 提供)

 

臺北关表示,该关稽查组本(108)年1月7日至13日间于桃园国际机场第二期航厦,分别查获自中国大陆及香港搭机返臺之旅客,以手提或託运行李携带肉类产制品入境,未据申报迳择绿线(免申报)檯通关案件计9案(净重约12.41公斤),经该关移请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依规定处置,该局依据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34条第2项及第45条之1规定,分别裁处新臺币3万元至20万元不等之罚锾。

 

该关进一步表示,肉制品係属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5条应施检疫物品,应于入境时申请检疫,违反前揭规定,应依同条例第38条之1规定没入销毁,另依第45条之1规定最高可处新臺币100万元之罚锾。 

 

臺北关再次唿吁,国人出国旅游,切勿携带未经检疫合格之动物产制品入境,目前中国大陆非洲猪瘟疫情肆虐,鑑于该病毒并无疫苗及药物可供治疗,猪只一旦感染,致死率可达100%,恐严重影响国内畜牧业及其相关产业,请全体国人为防疫共同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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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关查获旅客携带应施检疫肉类制品闯关入境。图由 财政部 关务署 提供)

 

公告时间:2019/01/17
新闻来源:https://web.customs.gov.tw/News_Content.aspx?n=F55943A3BAA86A6A&sms=1095B63D0846032B&s=FBB93520D70275B4

 

 

资讯来源:财政部 关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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