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关查获旅客携带肉类制品闯关入境

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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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关查获旅客携带肉类制品闯关入境

(臺北关查获旅客携带肉类制品闯关入境。图由 财政部 提供)

 

臺北关表示,该关松山分关检查课于107年12月28日14时许于松山机场海关入境检查室,查获自大陆搭乘中国国际航空公司CA-197班机返国之本国籍夏姓旅客,以託运行李携带鲜肉粽(净重2.34公斤),未据申报迳择绿线(免申报)檯通关,经该关移请动植物防疫检疫局依规定处置。由于大陆地区属非洲猪瘟疫区,该局依据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34条第2项及第45条之1规定,裁处罚锾新臺币20万元。 该关进一步表示,猪肉制品係属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5条应施检疫物品,应于入境时申请检疫,未检附输出国政府检疫机关签发之检疫证明书或未经检疫合格,不得携带入境;违反前揭规定,应依同条例第38之1条规定没入销毁。另同条例依第45条之1,业经总统府公告修正,自107年12月14日起提高罚锾为新臺币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臺北关再次唿吁,国人出国旅游,切勿携带未经检疫合格之动物产品入境,目前中国大陆非洲猪瘟疫情肆虐,该病毒无疫苗及药物可供治疗,猪只一旦感染,致死率可达100%,恐严重影响国内畜牧业及其相关产业。请全体国人为防疫共同把关。相关规定可至财政部关务署网站(https://web.customs.gov.tw),点选旅客服务/入境报关须知网页查询,或电洽该关免付费服务电话:0800-311-006查询。 

 

公告时间:2019/01/04
新闻来源:https://www.mof.gov.tw/Detail/Index?nodeid=138&pid=82506

 

 

资讯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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