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违规拖网 海巡取缔函送

2018-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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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违规拖网 海巡取缔函送

(渔船违规拖网 海巡取缔函送。图由 海岸巡防署 提供)

 

恆春海巡队2063巡防艇于107年11月30日8时许,执行护永专案时发现「昌0号」渔船(CT4-1XX9)于屏东县加禄堂外3.7浬处违规拖网捕鱼作业,立即广播该船停止作业命其起网,实施取缔并蒐证,该渔船行为涉违反屏东县政府公告渔业法第44条第1项第4款规定:渔船违规距岸12浬内拖网捕鱼,于登检完毕后函送主管机关裁处。 

 

据该队表示:经查「昌0号」渔船于今(30)日上午5时许自东港盐埔渔港出港,船上含渔工共搭载4人出海作业,海巡人员清点鱼获后发现约有杂鱼10公斤,当场对船长及渔工宣导勿再违规拖网捕鱼。

 

为确保海域渔业资源永续、避免海洋生态持续遭到破坏,海巡署持续推动「护永专案」,唿吁:渔民朋友出海作业切勿以身试法,民众如发现违规或违法情事,可打报案服务电话「118」通报,海巡署将立即前往查处。

 

 

公告时间:2018/11/30
新闻来源:https://www.cga.gov.tw/GipOpen/wSite/ct?xItem=132673&ctNode=650&mp=999

 

 

资讯来源:海岸巡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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