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近岸拖网毁生态 海巡取缔函送护资源。图由海巡署提供)
苏澳海巡队巡防艇,在107年10月14日晚间22时许接获第一巡防区指挥部通报,在宜兰县大溪海域距岸1. 5浬处,有渔船近岸违规拖网,巡防艇抵达后发现该船为「金○顺3×号」,违规3浬内拖网作业,随即广播命其起网,并全程蒐证后函送渔政主管机关裁处。
政府在沿岸三浬内设置多处禁渔区及人工渔礁,其用意在保护渔业资源,使鱼虾苗有安心成长的海洋环境。渔船在三浬内拖网作业,小鱼虾遭到捕捉,海洋生态鍊受破坏,势将造成渔业资源日趋枯竭。
苏澳海巡队107年迄今,已取缔函送21件沿近岸违规捕鱼案件,为保护宜兰海域渔业资源永续发展、遏制不法,苏澳海巡队吁请渔民朋友,在海上作业请遵守渔政机关规定,让海洋资源永续,如民众有发现违规情事,可打免付费报案服务电话「118」通报,海巡署将立即前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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