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农产品应正确申报原产地 以免违规受罚

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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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农产品应正确申报原产地 以免违规受罚

(进口农产品应正确申报原产地 以免违规受罚。示意图取自Pixabay网站)

 

基隆关近期查获自日本报运进口调味香菇丝,因未以来货之香菇原料产地中国大陆为原产地,涉虚报产地、逃避管制情事。该关特别提醒业者,进口农产品应注意相关规定诚实申报产地,以免违规受罚。 


该关进一步说明,为使大蒜、香菇、竹笋、梅、李、茶叶、稻米、花生、金针等9项农产品之产地认定有所依据,财政部与经济部分别于94年与99年会衔公告,前述农产品以其收割或採集之国家或地区为其原产地;另香菇、竹笋、梅、李及金针等产品,纵于第二国家或地区加工调制,其加工后之成品与原材料归属之税则前6位号码已相异、已完成重要制成,或其附加价值已超过35%以上,仍依其收割或採集之国家或地区为其原产地。 


基隆关提醒,业者报运进口农产品应注意配合办理下列事项: 


一、进口香菇及大蒜依据海关认定进口货物原产地作业要点规定,应逐批查验及逐批送行政院农业委员会鑑定。 
二、自亚洲地区进口之大蒜及香菇属敏感性农产品,尚须依进出口货物查验注意事项规定,除有特殊理由外,应全数清柜查验。 
三、自亚洲地区进口之大蒜,应会同农政主管机关、纳税义务人或其委任之报关业者逐批开柜、查验及取样,并副知政风单位。 
为保护国内农业,前述9项农产品皆属未公告开放准许进口之大陆物品,倘虚报生产国别,即涉虚报产地、逃避管制,将依海关缉私条例论处,除货物没入外,并处货价3倍以下之罚锾,该关吁请业者应正确申报原产地,以免违规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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