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公布107年上半年各县市海洋垃圾清除成果- 九成海洋垃圾无法回收。示意图取自Pixabay网站)
为海洋环境保护与资源保育管理,海洋委员会海洋保育署(以下简称海保署)自107年4月28日起承接环保署之海洋污染防治业务,藉由海洋保育相关权责之整合,推动海洋环境之永续发展。经海保署与各县市政府联手推动海洋污染防治业务,汇整107年度上半年海洋垃圾清除总量达55公吨,包括岸际垃圾32公吨,海漂垃圾16公吨,海底垃圾7公吨。
海保署分析,107年上半年度各县市之海洋垃圾中,资源垃圾占7.4%(宝特瓶2.9%,铁罐1.1%,铝罐0.7%,玻璃罐2.4%,废纸0.3%)。非资源垃圾占92.6%(竹木10.7%,保丽龙6.8%,渔网渔具8.0%,其他无法分类之垃圾67.1%)。资源垃圾当中,以宝特瓶比例最高。非资源垃圾当中则以废弃渔具及保丽龙的比例为多。整体而言,非资源回收垃圾比例达九成,显示海洋垃圾大多属无法回收之物质,除须付出清运成本,还须负担焚化处理费用等,所需之高社会成本凸显出海洋垃圾问题之急迫性。
海保署表示,海洋并不会产生垃圾,从前述分析显示,来自岸际、海漂、海底之废弃物,均因人为活动所产生。不管係因海气象、暴雨沖刷、生活废水排入、管理不善之工厂排废及近岸游憩等因素,使得陆域垃圾沿河川漂到海岸上或沖刷至海中;或者因海上作业,部分船舶不慎遗失渔网或渔具而产生船舶垃圾及渔业废弃物。各种海洋垃圾及污染来源组成复杂,回头检视该如何阻绝海洋污染之情事产生,关键首重源头减量、预防及移除、落实管制措施、扩大公私合作参与及强化海洋污染防治执行,并推广海洋环境教育。
海保署表示,107年下半年将持续与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及各县市合作推动无塑海洋之理念及执行相关政策,共同清除海洋垃圾并鼓励环保舰队运作,且从相关统计资料中,分析海废调查、海废分布及组成,汇制海废之重要清除热点,藉以进一步思考未来海洋污染防治作为。
海保署将秉持政府机关之责,延续执行海洋污染防治业务,并以实现海洋优质环境为目标,同时唿吁各界,从自身做起,减少塑胶制品使用,落实无塑生活,公私协力共同保护海洋环境,逐步达成「无塑海洋」愿景。
公告时间:2018/09/04
新闻来源:http://www.oac.gov.tw/GipOpen/wSite/ct?xItem=126829&ctNode=10435&mp=o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