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重视劳工的实际工时,「週休二日」新制之实施, 对于实际工时之缩短当有助益。

2018-08-08
  • A
  • A+
  • A++

劳动部重视劳工的实际工时,「週休二日」新制之实施, 对于实际工时之缩短当有助益。

(劳动部重视劳工的实际工时,「週休二日」新制之实施, 对于实际工时之缩短当有助益。。示意图取自Pixabay网站)

 

政府对于劳工工时等劳动条件之基本保障,责无旁贷。我国法定正常工时已缩减为每週40小时,与邻近之日本、韩国相同。从国际间的比较来看,同属「全时」就业者,2017年之平均每週工时韩国为46.8小时、日本为45.1小时,都比我国之42.3小时为高,可以看出我国「週休二日」新制已有成效。

 

劳动部表示,有关去年我国年总工时2,035小时,较前年仍增加1小时之统计资料,所谓的「年总工时」,其实是「平均每人每年总工时」,统计的范围,包括「全时」及「部分工时」就业者,部分工时劳工佔比之多寡,对于该平均值之高低,有相当程度之影响。

 

劳动部进一步说明,如果将实际工时细部分析,可以发现,就我国「全时」就业者而言,2016年之每週经常性工时为43.3小时,2017年「週休二日」新制上路后,当年即明显降为42.3小时,每週经常性工时下降1小时,全年来看,相差52小时。

 

再从另一组OECD所使用的工作与生活平衡指标,即「受僱者工时过长比率」(每週经常性工时达50小时以上)来看,2016年我国仅8.0%,远低于日本(21.8%)、韩国(20.8%)、英国(12.7%)及美国(11.5%)。2017年我国之比率再下降为5.9%,也显示我国在降低工时上,有相当成果。

 

劳动部强调,工时统计方式有很多种,所有指标本部皆很重视。最近週休二日之修法,不仅落实週休二日,亦强化劳工特别休假权益之保障,例如,增加天数并开放递延休假、休假日期原则上由劳工决定、保障未休假天数工资之取得;同时将实务上常见之加班补休制度法制化;相关修正有助于劳工执行休假及补休权利,对于工时减少当有助益。政府仍将持续加强法令之宣导,并落实劳动检查,以维护劳工权益。

 

公告时间:2018/08/08
新闻来源: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37507/

 

  • 本文评论: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