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会完成新经济移民法草案,即日起办理预告。示意图取自Pixabay网站)
为因应国内人口少子化与高龄化趋势,延揽与补充国家经济发展所需人才与人力,强化产业升级,进而改善人口结构,促进国家生生不息之发展,国发会研拟完成新经济移民法草案,自8月7日~14日起,于本会「公共网路政策参与平臺」办理草案预告,并预计于107年10月提报行政院审查,以期于立法院下一会期函送该院审议,及列为优先审议法案。
自106年12月起,行政院赖院长邀集相关部会召开多次「育人揽才及移民政策专案会议」,研商草案规划方向,并于5月15日对外公布草案规划重点。规划草案期间,国发会邀集专家学者、民间团体代表以及相关部会共同研商;本年7月再由陈主任委员美伶邀集相关部会,召开草案协商会议,会后参考部会意见修正完成本草案,重点如下:
一、本草案之立法目的,係为强化产业升级,改善人口结构,在不影响国人就业机会与薪资水准之前提下,积极延揽国家经济发展所需之人才及人力,以提升国家竞争力。
二、本草案之主管机关为国发会,然本法所定事项,若涉及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职掌者,由各该机关办理。
三、为延揽国家经济产业发展所需之专业人才,以及补充中阶技术人力,本草案适用对象包括:外国专业人才、外国中阶技术人力及海外国人。
(一)考量数位经济世代发展,国际竞才日趋激烈,松绑聘僱外国专业人才工作之相关条件,包括放宽得从事工作之行职类别限制、免除国家重点产业之雇主资本额及营业额限制,以及针对受僱者资格条件,改採评点制,建立多元僱用条件等,以强化延揽力道。
(二)为解决国内产业中阶技术人力不足问题,本草案参考国际做法,规划聘僱具中阶技术工作能力侨外生、基层外国人员,以及直接引进具中阶技术工作能力外国人。该等技术人力皆需符合一定薪资水准及工作资格认定,并订定产业别配额及总量管制。其中,直接引进中阶技术人力部分,将视前二类技术人力聘僱情形及我国产业发展需求,订定日出条款。
(三)考量旅居海外国人众多,不乏杰出优秀专才,应积极延揽,本草案松绑海外国人现行入国许可、来臺工作及定居等相关规定。
四、放宽外国专业人才永久居留及依亲等条件。另订定外国中阶技术人力之永久居留条件,并针对达外国专业人员薪资水准以上,或取得永久居留者,赋予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依亲居留及永久居留权。
五、为建立更友善之移民环境,对于取得永久居留之外国人,提供就业保险、劳工退休金新制,以及相关社会安全保障及生活协助等配套措施。
有关「投资移民」于本草案不增列,回归现行入出国及移民法相关规定办理,主要係考量我国现行投资移民管道及条件,与邻国比较相对宽松。原规划松绑投资公债外,再新增其他金融商品持有种类,须另立管理法源,行政管理成本过高,加以亚邻国家已限缩持有证券做为申请移民的条件,经衡酌后,爰回归现行法规办理。
本草案条文将公开于国发会全球资讯网「主要业务-人力资源发展」网页(https://www.ndc.gov.tw/Content_List.aspx?state=F5D336F102ACBC68&n=23A01384BEEFEBAA )及「公共网路政策参与平臺」之「众开讲」「法令预告」网页(https://join.gov.tw/policies/detail/1b688f9c-5f05-47ce-ab56-10820643a38a ),欢迎各界提供意见。
公告时间:2018/08/07
新闻来源:https://www.ndc.gov.tw/News_Content.aspx?n=114AAE178CD95D4C&s=57FCE340D3E4D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