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告对自中国大陆产制进口之钢铁产品展开反补贴及反倾销调查

2018-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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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告对自中国大陆产制进口之钢铁产品展开反补贴及反倾销调查 | 文章内置图片

(图取自网路)

 

财政部于107年4月16日公告对自中国大陆产制进口特定镀锌及锌合金扁轧钢品、碳钢钢板、不銹钢冷轧钢品进行反补贴调查,另对不銹钢热轧钢品及特定碳钢冷轧钢品同时进行反补贴暨反倾销调查。


因应美国依其贸易扩张法调高钢铁产品输美关税、欧盟对26项钢铁产品展开防卫措施调查,为免中国大陆为去化其钢铁产品过剩产量,低价出口该等产品至我国,而使我国国内产业遭致损害;审酌目前国际局势,且为争取我国输美钢铁产品获得关税豁免,政府认为对该等钢铁产品确有发动倾销或补贴调查之必要,经财政部关税税率审议小组107年4月11日第6次会议审议,进口涉案货物已达补贴、倾销及损害我国产业之合理怀疑,符合展开调查要件,决议进行调查。


5件调查案业于4月16日公告进行调查,财政部已移请经济部就有无对我国产业造成损害进行调查。依平衡税及反倾销税课徵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经济部应于接获通知之翌日起40日内,将初步调查认定结果通知该部;若经认定有损害我国产业者,财政部应于接获经济部通知之翌日起70日内,作成有无补贴或倾销之初步认定,届时,并将决定是否临时课徵平衡税及反倾销税。


财政部补充说明,5项钢铁产品中,特定镀锌及锌合金扁轧钢品、碳钢钢板、不銹钢冷轧钢品目前已课徵反倾销税,因此仅进行反补贴调查。如利害关係人欲就涉案货物范围或公告内容表示意见或提供资料,请于公告之日起20日内将书面资料正本送该部关务署(地址:台北市大同区塔城街13号)。


财政部关务署谘询专线:(02)2550-5500分机1056;或上该署网站(https://web.customs.gov.tw/通关服务/反倾销及平衡税措施/调查中案件)查询。

 

公告时间:2018/04/18
新闻来源:https://www.ey.gov.tw/UnitRSS_Content.aspx?n=8092BD84714005C0&s=66F6EBB6A64118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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