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内警分局员警发现刘姓男子面色潮红,并察觉有酒味,立即施予酒测。图由湖内警分局提供)
湖内警分局阿莲分驻所警员周科全、洪瑞鹏于3月19日执行10-12时巡逻勤务,于11时41分行经阿莲区民族路120号前,发现一名男子骑乘重机车H7U-OOOO号行车摇晃且脸色潮红,经警拦查后,发现刘姓驾驶人(49年次)身上有酒味,警方在现场以酒测器测试酒精浓度唿气值为0.18MG/L,全案带回阿莲所掣单扣车。
刘姓驾驶人称在早上6点多在冈山区喝了一杯保力达后,前往阿莲区民族路工地工作,中午想休息时间外出买个便当,半路却遇到警方拦查,没想到可能是因肝功能不好、代谢较慢酒精还未退,致酒测值超标。另经员警查出刘姓驾驶人竟有五年内第二次酒驾遭警方查获之纪录,这次侥倖未达公共危险移送标准,不过仍得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规定面对新台币9万元之交通罚锾。
(刘男辩称自己肝功能不好,酒精未退。图由湖内警分局提供)
湖内警分局长孙成儒表示,为遏止酒驾歪风,警方仍会持续针对辖区易发生或曾发生酒驾事故路段来规划加强执法,以杜绝憾事发生,为了保障所有用路人的安全,也唿吁驾驶人切勿酒后驾车,以免因酒误事而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