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取自网路)
为协助花莲地区受灾企业取得银行重建资金,经济部向花东基金申请20亿元保证专款,可提供200亿元贷款总额度,已由行政院同意,并于107年3月12日发布「0二0六花莲地震融资保证专案贷款要点」,受灾企业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0二0六花莲地震融资保证专案」贷款及保证对象包括0二0六花莲地区受影响之企业,凡持有花莲县政府或所辖乡(镇、市)公所、税捐稽徵机关、工业区服务中心、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经济部委託之辅导单位出具之受灾文件,或经金融机构调查属实者,皆可申贷。每家企业贷款额度依企业实际需要由承贷金融机构核给,另可移送信保基金之保证额度如下:
1.依商业登记法第五条得免申请登记之摊贩及民宿经营者等业者
(1)短(中)期週转融资:最高新臺币二百万元
(2)资本性支出:最高新臺币五百万元
2.中小企业
(1)短(中)期週转融资:最高新臺币二千万元
(2)资本性支出:最高新臺币六千万元
3.大企业
(1)短(中)期週转融资:最高新臺币八千万元
(2)资本性支出:最高新臺币二亿元
贷放利率部分政府请承贷金融机构依规定从优从低核给,另信保基金提供週转性融资保证成数一律九成,资本性融资一律十成,并免收保证手续费,受灾企业如有资金需求可迳洽金融机构办理,申请期限至107年6月30日止。
经济部中小企业处提醒中小企业如因受灾有復工营业协处需求,中小企业处「马上办服务中心」可提供受灾企业免费融资谘询、融资诊断辅导及财税灾害申报辅导服务。企业因受灾致财务週转困难,有银行贷款协商需求者,亦可向中小企业处「马上办服务中心」提出银行债权债务协商申请,相关资讯中小企业可向「马上办服务中心」免付费服务专线0800-056-476洽询。
公告时间:2018/03/12
新闻来源:https://www.ey.gov.tw/UnitRSS_Content.aspx?n=8092BD84714005C0&s=FB7B80F2977F79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