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取自网路)
106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期间自107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财政部高雄国税局提醒,申报所得税时,要留意以下「四不」情况,以免误踩地雷遭处罚锾伤荷包。
此「四不」情况是:一、不要与106年度尚(已)无婚姻关係之配偶合併申报,以免虚报配偶的免税额及扣除额;二、不要申报105年度前已死亡的配偶或受扶养亲属,以免虚报免税额;三、不要将非子女之人列报为子女,以免虚报免税额及扣除额;四、不要忘记要合併申报受扶养亲属之所得。
公告时间:2018/03/09
新闻来源:https://www.ey.gov.tw/UnitRSS_Content.aspx?n=8092BD84714005C0&s=5184F57CCB25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