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回应自由时报「法界:环评小组卡关 不合理」报导

2017-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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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署回应自由时报「法界:环评小组卡关 不合理」报导

(图/翻摄自网路)

 


针对报导所述「法界:环评小组卡关 不合理」一事,本署说明如下: 

        本署前于106.6.5及106.6.26召开「桃园市观塘工业区工业专用港环境影响说明书环境现况差异分析及对策检讨报告」专案小组审查会议,会中除关心民众团体现场表达本案涉及藻礁、珊瑚保育等议题,开发单位简报亦载明施工预期将对藻礁造成破坏,爰专案小组作成以下建议结论,摘述如下: 

 

        (一)依本报告所列「第3 章藻礁生态调查分析及对策」(调查分析范围包含工业区及工业港)、书面意见回应之工业区藻礁调查工作(包含104 年及106 年),本署88 年审查通过「桃园县观塘工业区开发计画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等资料均涉及藻礁议题,且开发单位判断工址施工造成藻礁生态系生物体栖地之破坏。爰此,建议依环境影响评估法第18 条第3 项规定,认定观塘工业区开发计画对藻礁生态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命观塘工业区开发单位台湾中油公司限期提出因应对策。 

 

        (二)请观塘工业港开发单位于106 年9 月30 日前补充、修正「藻礁生态现地调查」「藻礁保护区影响评估」等相关资料, 併同前项工业区因应对策,送本署审查。 

 

        本署业採纳上述建议结论,依环评法第18条规定,于106.7.21作成行政处分,请观塘工业区开发单位台湾中油公司提出因应对策在案。后续仍应请观塘工业港开发单位(经济部工业局)尽速补正现况差异分析及对策检讨报告,及请台湾中油公司提出因应对策,併送本署审查,以利本案审查之顺畅。

 


公告时间:2017-08-11
文章来源:http://enews.epa.gov.tw/enews/fact_Newsdetail.asp?InputTime=106081114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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