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大巨蛋」防火避难性能设计变更案 内政部于6月8日核发认可通知书

20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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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大巨蛋」防火避难性能设计变更案 内政部于6月8日核发认可通知书 | 文章内置图片

(图/翻摄自网路)

 

「臺北大巨蛋」之建筑物防火避难性能设计计画书,日前经台湾建筑中心评定通过,发给远雄评定书。其后内政部受理远雄备齐之评定书等申请资料,于今(106)年6月8日核发认可通知书。

 

内政部表示,性能设计计画书变更之内容,由远雄就其需求提出,台湾建筑中心进行实质内容审议评定后,再由内政部核发认可通知书。这次远雄提出申请变更,免适用建筑技术规则条文之范围,由体育馆扩大至全园区建筑物(包括体育馆及附属设施、文化城/商场、旅馆及附属设施/办公部分),免适用之条文由原5条调整为6条,其余无关免适用之条文皆须按建筑技术规则办理,并由建筑师签证负责。

 

内政部指出,台湾建筑中心办理本案评定业务,是由经内政部认可符合资格之专家学者11人组成评定专案小组,并考量本案申请量体规模及使用复杂度,分下沈式广场及地下停车空间、体育馆及附属设施、文化城/商场、旅馆及附属设施/办公部分等四阶段进行审议,共经13次书面审查与召开19次会议(含内部工作会议),审慎审查后方予通过,并由专案小组委员全数签署同意书,于今年5月3日核发评定书。其后由内政部就文件完备等,进行行政查核后,于今年6月8日核发认可通知书。

 

内政部提到,本案核发认可通知书后,仍应依建筑法规定,由起造人远雄向臺北市政府申请建照变更设计。至于变更设计是否涉及应通过环境影响差异之审查、都市设计审议部分,另由臺北市政府自行审酌确认。

 

公告时间:2017-06-09
文章来源:http://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src=news&sn=12167&type_code=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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