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所税快速退税撇步 ― 提早申报&直拨退税

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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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所税快速退税撇步 ― 提早申报&直拨退税

(图/翻摄自南区国税局官网)

 

105年度所得税结算申报即将于下个(5)月1日展开了!结算申报可退税的民众如果想早点收到退税款,记得要把握两项申报撇步-「提早申报」和「直拨退税」。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105年度综合所得税的退税作业预定日程和适用范围有3批:
一、 第1批
(一) 退税日期:106年7月31日。
(二) 适用范围:
1、 网路申报:6月1日前申报之案件。
2、 税额试算:6月1日前利用「线上登录」及「电话语音」回復,或5月1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国税局之分局、稽徵所以「书面」回復之案件。
3、 二维条码、人工申报:5月1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国税局之分局、稽徵所申报之案件。
二、 第2批
(一) 退税日期:106年10月31日。
(二) 适用范围:
1、 税额试算:5月11日之后以「书面」回復之案件。
2、 二维条码、人工申报:5月11日以后申报或5月10日前向非户籍所在地国税局之分局、稽徵所申报之案件。
三、 第3批
(一) 退税日期:107年1月19日。
四、 适用范围:逾期申报退税及原申报缴税或不补不退,经稽徵机关核定为退税之案件。
该局进一步说明,退税方式有「直拨退税」及「一般退税」两种,「直拨退税」方式可快速、安全领取退税款,纳税义务人只要申报时提供本人、配偶或申报受扶养亲属在邮局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国税局就会直接将退税款拨入指定帐户;反之,「一般退税」方式是由国税局寄发退税凭单,纳税义务人收到后,须于凭单有效期限内至指定金融机构提兑或提出票据交换才能领到退税款。
该局唿吁,民众如想要列入第1批退税,尽早领取退税款者,请务必採用网路报税或提早于5月10日前申报,并善加利用存款帐户转帐退税,如此退税款可于7月底自动拨入指定的金融机构存款帐户,免除须亲持凭单至金融机构提兑或提出票据交换的麻烦,省时省力,更不必担心因迁址而收不到凭单、被冒领或遗失等困扰,既便捷又安全,请多加利用!
新闻稿联络人:徵收科赵股长  06-2298064

 

公告时间:2017-04-26
文章来源:https://www.ntbsa.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1251/668743677660333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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