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度两岸互遣偷渡犯 11日在马祖执行

201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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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首度两岸互遣偷渡犯  11日在马祖执行 | 文章内置图片

图一:陆方与移民署交接欲偷渡返臺之臺湾地区人民甘0枝。

 

内政部移民署于今(11)日在马祖南竿福澳港执行偷渡犯遣返作业,在两岸红十字会的见证下,交接10名大陆地区人民予陆方并接返我方人民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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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大陆地区偷渡犯共10名于马祖福澳港码头等待遣返

 

持续推动深化两岸交流  「金门协议」功不可没  

两岸偷渡犯之遣接返,歷来均依「金门协议」由双方主管部门在海峡两岸红十字会之见证下执行;此次遣返作业是循「马尾-马祖」路线,由陆方租用专船「安麒轮」并悬挂红十字会旗帜,经我方租用民船至两岸海域中线引导进入马祖福澳港。民国79年两岸透过红十字会签订「金门协议」,是两岸间最具歷史性代表之协议,移民署秉持人道精神和保障两岸人民权益,持续执行本协议,同时深化两岸事务性之联繫与合作。

 今年首度两岸互遣偷渡犯  11日在马祖执行

图三:移民署人员于马祖福澳港等待陆方「安麒轮」进港执行两岸人民遣接返任务。

 

依循人道安全原则 维护两岸交流秩序

 本次遣返的10名大陆偷渡犯中,其中陆○、苏○龙及石○是驾驶小型游艇「雾隐号」来臺接应滞臺的陆客,并打算前往美国关岛寻求政治庇护,因游艇故障搁浅桃园市大园区圳头里南沙崑岸际遭海巡署查获;案经法院依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判决,服刑完毕后于今(11)日交由陆方人员押解返陆;另我方接返之臺湾地区人民甘○枝,则于105年10月企图由厦门搭船偷渡返金门时,遭大陆警方查获。

 双方人员依循人道及安全的原则,由两岸红十字会于交接书上签名见证下,顺利完成本次人员互遣作业,是今年首度执行「金门协议」合作案。

 

 

 

资讯来源:内政部移民署新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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