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修订「外资三法」 松绑外商投资冲击台商

201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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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报导,中国大陆拟修改「外资三法」及「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大陆外资企业法等4部法律修正案草案29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计画将4部法律在中国大陆自贸区内的试点措施升格为法律,这种管理模式除了为大陆奠定法律基础,对外商来说也会造成管理体制上的重大改革。

 

陆修订「外资三法」   松绑外商投资冲击台商

(图/取自网路)

 

报导中提及,29日在大陆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议中进行「外资三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4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分别加上: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者,将相关审批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国家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由国务院发佈或批准发佈。大陆商务部长高虎城说,对于相关法律规定的修改,过去在上海自贸区暂停实施「外资三法」规定的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已依法有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3年8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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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取自网路)

 

「外资三法」指的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高虎城说,经有关方面评估,两年多来,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具备了复制推广的条件,但此次只针对期限和要求进行的专题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仍需随着改革不断深化发展对「外资三法」作出修改,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的改革措施上升格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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