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就是要养女人吗?有些女性会因为男人不负责家用,进而选择离婚,但其实对于一个家来说,若夫妻都有收入来源,且差距相差不远的情况下,女人一直要求男人将所赚的钱都拿出来给家里用,自己的钱却留着自己用,吕秋远律师认为这样的女人应该可以考虑「卖身为奴」。
(图/取自网路)▲示意图
律师认为,维持一个家,两人的权利与义务是相对的,若认为男人养家是应该,那么公主囚禁在高塔也是刚刚好而已。因此, 女人们请不当个公主,也不要当个皇后,要当的,应该是一个「女王」。若两个人都有赚钱,家用就是照收入比例分摊。养家这种事,应该是「互相」,跟谁做家事是一样的,若要求男人扛起养家的责任,那么记得承担哭泣的风险。
而若觉得男人赚的钱不够用,不是骂他「算什么男人」,而是要缩减开销,或是自己一起努力赚钱。当然,若男人去养小三的话那是例外。若以「老公都不给家用」当作离婚理由,老公不给,我们可以自己赚,但如果是「给不起」的话,这当作离婚的理由还算说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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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当然,在刚认识女人可能需要「拗男人」才会有饭吃,而要怀疑的,不是女人把男人当作工具人使用,而是要怀疑这个男人的眼光,怎么会选择一个拗男人吃饭的女人?再者,为了让男人请三千元的晚餐,逼自己要跟一个非常讨厌又毫无趣的男人吃饭,花上两小时言不及义,还得被误会是人家的女友,这种情况实在罕见。
所以,天底下所有的事情中,都要付出代价。请记住「不要钱的最贵」,这句话适用在所有的关係中,跟性别一点关係也没有。因此,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靠自己最实在,因为,靠得住好自在。
(取自吕秋远律师脸书)
【101传媒/整理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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